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牙博士品牌官方网站 | 官方微博 | 天猫商城
首  页 关于倩采 品牌中心 资讯中心 业务合作 人力资源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English
资讯中心
 企业新闻
 行业动态
 爱牙问答

招聘中心
更多工作机会
尽在招聘中心 »
功效型牙膏有据可循 行业标准令消费者定心

    2008年初,从“牙防组认证风波”到“高露洁14天快速美白”遭投诉,牙膏行业深陷“信任门”,少数牙膏产品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使消费者对功效型牙膏的质疑甚嚣尘上。

  规范之路:行业标准规范功效牙膏市场

    国家质检总局从2006年起开始对牙膏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在此之下,我国只有一个牙膏标准GB8372-2001,但其只对牙膏的感官、理化、卫生指标、氟含量作出基本规定,并未对牙膏的功效作出规定,行业部门对牙膏功效的认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众所周知,从2008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化妆品标志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将牙膏等日化产品列入化妆品行列进行规范管理,并明确规定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不得标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这些条款都适用于牙膏、沐浴露等日化产品。一度饱受非议的牙膏行业宣传将日趋规范严谨。

    早在2008年3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轻工业行业标准,其中明确了功效型牙膏的术语、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等。在定义中明确指出添加了功效成分,除具有牙膏的基本功能之外兼有辅助预防或减轻某些口腔问题、促进口腔健康的牙膏为功效型牙膏。针对改善口腔问题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防龋、抑制牙菌斑、抗菌、抗本质敏感、减轻牙龈有关问题、消除或减轻口臭、除渍增白、抗牙结石等。该标准还对功效作用验证报告作了规定,并于2008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同在9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标志管理规定》共同对功效型牙膏产品进行严格监管。

  监管之途:功效型牙膏有据可循

    据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相关领导表示,发改委公告批准了功效性牙膏标准,这对于功效型牙膏市场向着更规范、更健康方向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对于牙膏生产可以起到强制性的监管作用。加上牙膏被列入化妆品标志管理行列,对口腔护理用品功效宣传的规定也细化了牙膏产品在宣传中的原则,规避了诸企业利用政策漏洞进行夸大、不实宣传从而让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可能。

    功效型牙膏的生产、宣传成为一个可以量化、可被定性的产品,对于牙膏产品而言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有效规避了市场上的不规范竞争,对于消费者而言打消了消费盲目性,可以更理智、清晰地去判定和选择。

  企业之音:标准让功效型牙膏可以正身行走

    牙膏行业相关利好新政的相继出台,企业的反响如何呢?记者采访了某牙膏企业高管黄卫东先生,他说,“此次功效型牙膏行业标准的出台,给予企业一个科学的说法,标准中明确的定义、要求等,不仅规范了产品本身,也令企业在产品宣传中走得更为规范、明晰。此次标准的实施,将对于牙膏企业的行业自律带来良性影响,尤其是促进了优秀的民族品牌在这个市场的良性发展。另外,黄总还特别提示患有口腔疾病的消费者,要根据自身的患病情况,以专业口腔医疗为主,日常可选择有辅助作用的功效型牙膏进行改善和预防。

    消费之声:选择产品有参照,放心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牙膏主要有两大类:单纯具有清洁作用的普通牙膏和添加了特定成分具有特殊功效的药物功效型牙膏。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牙膏产品,尤其是功能各异的功效型牙膏,在没有一个清晰的准则之前,消费者往往难以区分其中的差异,造成盲目消费。

    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一位消费者李女士,“我听说了国家颁布功效型牙膏标准的消息,以后在选购产品时给我们消费者也有了个参考的依据,不会再掉进商家的陷阱了,这样大家日常使用的牙膏才能符合口腔的需求。”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工业园
 电话:020-86799866 86799399 传真:020-86796122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服务条款
粤ICP备15011401号